关于2016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01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我所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需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现将2016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开题、中期考核时间的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初期完成。
(二)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前,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或第四学期初前完成。
(三)根据上述规定:
1、2014级硕士研究生应完成中期考核,2015级的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开题报告,完成时间规定在2017年1月10日前;
2、之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要求必须在本学期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基本流程
(一)请各课题组于12月6日前,将参加2016年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的学生名单和时间安排告知人事教育处。
(2)研究生在开题或中期考核结束后,登陆教育平台—培养系统中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上传开题或中期考核报告,提交导师审核(提交后须告知导师)。
(3)1月8日前导师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提交给人事教育处。
(4)待人事教育处审核后,学生下载打印“开题报告登记表”或“中期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并请导师签字。(打印前请对表格稍作调整)同时将审核后的电子版发至邮箱: lijiajin@idsse.ac.cn。
三、请各课题组或研究方向自行组织答辩,在1月10日前完成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并将考核表打印、签字送所人事教育处李佳津处(综合楼805)。
四、考核要求
(一)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由各课题组自行组织,相近学科方向的建议合并组织。
(二)应组成考核专家组负责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硕士考核:一般应由相关学术领域的3-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组成;博士考核:一般应由相关学术领域的3-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组成。考核专家组设秘书1人,负责开题报告记录和事务性工作。
(三)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如重新考核合格,则继续完成学位论文。
(五)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应在所内公开进行。
五、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 李佳津,电话:0898-88231178,邮箱:lijiajin@idsse.ac.cn
人事教育处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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