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28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深海所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所学籍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我所2017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人,硕士1人。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为2万元。
三、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国家奖学金
1、在学期间受到过国科大或深海所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个人原因,在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三)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四)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向研究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相同。
(二)研究所评审委员会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研究所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备案。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填表要求
1、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填写《2017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横向双面打印。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4、“评审情况”由各单位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研究所意见”由各单位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中国科学院大学意见”由国科大统一填写和盖章。
7、硕博连读学生应根据申请获奖类别填写学习阶段和学号,获博士奖学金的填写博士学号,获硕士奖学金的填写硕士学号。
(二)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2017年10月9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有导师意见和签字)(附件1)和《2017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各10份和获奖、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10份提交人事教育处。以上材料可提供1份原件,9份复印件。
2、纸质版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简况表、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首页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1份请按以上顺序用曲别针夹好即可。
3、电子版材料:将以上纸质材料压缩后,发送压缩包至:lijiajin@idsse.ac.cn,标题和压缩包注明:姓名+年级+2017国奖申请。
人事教育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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