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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0-29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深海所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本次申请限于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包含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2.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选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3.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二、名额分配 

  2019年我所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人,硕士1人。   

  三、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为2万元。    

  四、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国家奖学金   

  1.在学期间受到过国科大或深海所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个人原因,在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五、评选程序 

  (一)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向研究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相同。    

  (二)研究所评审委员会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研究所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备案。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通知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一定要填写),点击同意推荐。 

  (二)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者在系统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有导师意见和导师签字)。 

  2)下载并填写《2019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3)证明材料附件(必须包含优秀学生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打印10份(可提供1份原件,9份复印件),并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或夹好: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简况表、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需导师签字)、专利首页复印件(需导师签字)、荣誉证书复印件、优秀学生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电子版材料:将以上纸质材料压缩后,发送压缩包至:lijiajin@idsse.ac.cn,标题和压缩包注明:姓名+年级+2019国奖申请。 

  七、请于2019112日下午17:00提交系统申请、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李佳津 

  联系电话:0898-88231178 

  地址:综合楼A805人事教育处 

  Email:lijiajin@idsse.ac.cn 

    

    

  人事教育处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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