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0-29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深海所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本次申请限于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包含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2.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选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3.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二、名额分配
2019年我所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人,硕士1人。
三、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为2万元。
四、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国家奖学金
1.在学期间受到过国科大或深海所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个人原因,在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五、评选程序
(一)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向研究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相同。
(二)研究所评审委员会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研究所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备案。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通知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一定要填写),点击同意推荐。
(二)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者在系统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有导师意见和导师签字)。
(2)下载并填写《2019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3)证明材料附件(必须包含优秀学生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打印10份(可提供1份原件,9份复印件),并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或夹好: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简况表、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需导师签字)、专利首页复印件(需导师签字)、荣誉证书复印件、优秀学生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电子版材料:将以上纸质材料压缩后,发送压缩包至:lijiajin@idsse.ac.cn,标题和压缩包注明:姓名+年级+2019国奖申请。
七、请于2019年11月2日下午17:00前提交系统申请、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李佳津
联系电话:0898-88231178
地址:综合楼A805人事教育处
Email:lijiajin@idsse.ac.cn
人事教育处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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