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深海所2023届毕业生第一次集中派遣及离所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1-10 | 【打印】 【关闭】
为做好我所2023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离所相关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派遣系统选择
国科大2023届春季毕业生派遣继续使用旧派遣系统,系统登录说明详见附件1.2023年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指南(学生角色)ppt。
二、2023届春季(冬季)毕业生派遣时间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春季毕业生派遣时间不能早于1月(毕业生电子注册)的规定,国科大2023届春季毕业生第一次集中派遣数据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国科大开放春季派遣批次系统时间为2023年1月7日10:00。2023届春季毕业生可开始填报、提交派遣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10:00,请需要集中派遣的同学及时完成签约数据填报及派遣数据提交。
三、关于取消报到证的说明:
2023年1月1日前,报到证是毕业生离校(所)时办理户档转移的凭证,根据教育部2022年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起,取消发放就业报到证!北京市教委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包括2023届毕业生新打和往届生改派手续,有关档案转递等要求正等待上级文件。2023届春季毕业生不再发放报到证,上级文件出台前的档案转递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目前正常办理,暂不取消,如果有变动另行通知。
教育部虽然取消报到证了,但是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转迁还是需要准确的派遣信息,因此,同学在毕业后仍然需要登录国科大就业系统填报就业派遣数据,毕业生务必准确填写报到证签发类别及报到证抬头、地址等信息,以免影响准确转迁户档。就业系统内仍保留与报到证有关的词汇。
四、关于派遣系统中需要提交一份电子版签约材料:
户口、档案迁到单位的上传三方协议;
签劳动合同二分回原籍的上传劳动合同;
签单位用人证明的上传单位用人证明;
只落户不就业的上传落户地人设部门接收函;
博士后上传三方协议或博管会的备案表;
出国、出境的上传国外大学或就业单位offer。
五、毕业生就业数据填报
首先是毕业生就业选择,有以下六种就业情况:
(一)签三方协议(填写模板见附件1)
1.到有用人指标(能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用人单位,提供接收证明(接收函、录用通知、就业推荐表回执等,就业推荐表到人事教育处领取),本人经慎重考虑,同意到该单位工作,开始进入签约程序)。
2.凭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到人事教育处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签署后由人事教育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各留存一份)。
3.毕业生个人签字。需要毕业生准确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
4.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如果本单位无人事权,还需该单位的上级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签字盖章。
注意:(1)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协议生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将视为违约。
(2)报到证迁往单位名称:为签约单位名称。不能是二分回原籍的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
(3)务必将三方协议中的第一联“培养单位联”交人事教育处,否则无法上报派遣数据。
(二)出国(境)
提交国外境外大学接收函或录取通知复印件,填写《二分回原籍申请书》(附件2)。系统中,毕业去向选“二分”,且必须在“具体落实单位”内填写“出国国家名称+留学学校名字”。
注意:报到证迁往单位名称:只能是二分回原籍的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
(三)升学
读博的学生填写。需要在系统严格录入学校信息。毕业生提供接收学校的调档函,人事教育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注意:报到证迁往单位名称:填写考入的学校名称。
(四)博士后
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博士后进站,凭博管会进站备案表签订三方协议(第一联交人事教育处),派遣信息填写选择“博士后入站”。
注意:(1)报到证迁往单位名称:填写博士后入站的单位名称。
(五)户档派回原籍程序(二分)
毕业时未落实去向的,向人事教育处提交《二分回原籍申请书》(附件2),请按照《2021年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教委2001年后未再更新此文件汇报,很多数据已经变更)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核实准确后再填报相关信息。
以上五种就业形式为比较主要的就业形式,如果遇到其他情况,请参考附件1。
六、一些特殊的注意事项
派遣单位(就业单位)为北京、上海的提交材料说明:
1.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就业单位所在地为北京或上海的,须取得进京或进沪接收函后才能派遣。毕业生派遣单位为北京市或上海市的(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毕业生的请在填报派遣数据时将进京或进沪接收函jpg文件电子版(多个图片的需制作成一个图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后再提交派遣数据(没有拿到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毕业生不要提交派遣数据,可先提交签约数据!)。
2.生源地为北京或上海需要二分的毕业生,需要将本人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通过系统上传后再提交派遣数据。
补充说明:就业单位隶属于中组部下属单位或部队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需要就业单位在三方协议备注栏内填写“本单位隶属于中组部,无进京(沪)接收函,可为毕业生落实北京或上海户口”或单位开具相似内容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将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
七、离所安排
毕业生需先填报完就业系统后(2023年1月18前填报系统),才可办理离所手续,以及领取相关证书。毕业生离所前需要到人事教育处领取盖章版的《深海所研究生(毕业)离所办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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