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2019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深海所计划招收海洋科学(二级学科: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学和海洋地质)专业和机械工程(二级学科: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2019年我所没有在职(定向)博士生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深海所自2019年起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通过“申请-考核”制完成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或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我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我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我所硕博连读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直博生必须参加我所组织的复试。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直博生不适用本简章,请按联系方式咨询我们。
(七)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不含在职生)。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基本要求
申请参加资格审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身心健康。
3、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发表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要求:
满足以下三条件之一:
(1)已经以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CI或EI收录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已经以第一作者公开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已经以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导师第一)授权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具有第一完成人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2项。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5、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5,②IELES≥6.0;③TOEFL≥85。成绩需在有效期内,国外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上报名。2019年我所博士招生一次(春季考试,秋季入学) 。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报考研究所的网上报名通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个人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二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将以下材料按照下述1-8顺序合并成一个清晰、完整的pdf文件。该pdf文件的名称应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并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附件1《深海所2019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深海所2019年“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表》。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
(4)发表文章首页复印件。
(5)获得授权专利的证书复印件。
(6)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7)往届硕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①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有姓名、专业、入学日期、院系的页面);②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在2019年8月前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证的证明书。
(8)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本科课程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结业或毕业生需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结业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进修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由进修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时间、具有高级职称和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
5、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招生部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我所关于选拔硕博连读转博办法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适用本简章,请按联系方式咨询我们。
7、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用:
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及时寄送报名材料,邮寄信息参见“联系方式”)。
所有考生均无报名费,初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8、我所人事教育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五、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
(一)资格审核
按时提交相应资料申请者,通过审核后,进入专家审核(初选环节),进一步了解和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能力与培养潜力。专家考察的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学科特点,选拔研究生培养经验丰富、学术造诣高的研究员组成专家组三人,其中两人为报考专业专家。随后专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面谈等形式进行交流。
2、通过交流并结合申请者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专家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给予考察意见(通过或不通过)并上报研究所。
3、申请者获得三个专家给予“通过”的考察意见,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若有两个专家不予通过则不能进入复试环节。若有一个专家不予以通过,研究所则另安排一名专家再次与申请者交流,考察通过可进入复试环节,否则不能进入。
4、专家初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进行选拔,根据专家初审结果,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在研究所外网公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考核
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复试时考核专业外语笔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和心理健康测试。
复试安排如下:
1、笔试考核内容:满分共 150 分,具体包括专业综合笔试考核(满分 100 分);专业外语笔试考核(满分 50 分)。
(1)专业综合笔试考核科目为1门,根据报考专业分别为:物理海洋综合,海洋生物综合,海洋地质综合,机械电子综合,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形式为闭卷。(具体考试内容和范围等信息,将尽快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2)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形式为闭卷。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满分共150分,具体包括外语口语测试和听力以及专业面试,外语测试形式为口试形式,满分5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其中PPT报告占50分,面试问答环节占50分。
(1)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可结合中英文文献阅读互译、现场抽题作答、口语对话形式等。
(2)专业面试考核,主要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和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形式以候选人口头汇报和导师提问为主。考生根据本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和展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制作PPT并做口头报告,报告时间不少于15分钟。导师专业面试不少于20分钟。
3、心理健康测试。
4、考核时间:2019年3月初完成考核工作(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5、同等学历考生除需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和时间、地点由所里通知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试点,须按全校普通招考的方式参加全校统一考试。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人事教育处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经审核、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九、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同我所人事教育处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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