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所关于2020年夏季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通知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夏季学位申请时间为6月上旬;受疫情影响,国科大将在8月-10月增开一次学位。如不在6月份申请学位的申请人,可在8月-10月申请学位(具体要求待国科大确定时间后发布)。现将2020年夏季(6月)毕业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答辩相关要求
(一)论文撰写要求
1.中国科学院大学地球科学、资源与环境、生命科学学科群分学位委员会对相关专业学位论文撰写已作出具体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1,学位论文撰写模板见附件1.2。
2.毕业生必须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等工作,提交导师审核、指导。
3. 强调:论文要有书脊、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权说明。
(二)学位论文评阅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聘请三至五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人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其中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2.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聘请二至三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人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
(三)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并应包含本单位及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外单位专家。
3.学位论文答辩人导师可作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
4.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5.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6.除论文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
特别注意: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由导师严格把关。
二、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一)课程、考核等自查
1.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
2.已参加开题、中期考核环节,并考核通过(同时在国科大的系统内已经完成相关环节并获得了学分)。
3.在学期间获科研成果符合我所学位授予要求。
(二)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生科研成果需符合《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附件2)文件中所列要求。
(三)学位论文形式审查
1.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抽检及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国科大每年将对毕业生论文组织抽检,对于存在问题的论文将面临限期整改、甚至撤销学位。
2.申请答辩前,学位论文应由导师或导师安排的科研人员进行严格的内容和形式审查,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四)学位论文预审(2020年4月13日前)
1.未发表学位相关文章的硕士生申请人,按照我所学位论文授予细则的规定,需提交学位论文至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预审,通过后方可提出答辩申请。
2.需要进行学位论文预审的硕士生,需于2020年4月13前,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预审)》(附件3),经并将预审的学位论文PDF版提交盲审和非盲审格式各1份发至人事教育处。学位论文盲审格式:隐去作者、导师、致谢以及文中涉及到本人和导师的姓名。
3.学位论文预审需要1个星期完成,请务必按时提交。
(五)学位论文评阅(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所有评阅)
根据深海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需有1份盲审,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须有2份盲审。盲审由人事教育处送相关专家,其余非盲审送审环节由答辩秘书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专家需符合第(二)条学位论文评阅要求。
1.申请答辩者在答辩前,由答辩秘书和导师确定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并填写《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信息审核表》(附件5)经导师签字后提交人事教育处,并不可随意更改。未发表学位相关文章的硕士生申请人在通过学位论文预审通过后,相同执行。
2.申请答辩者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格式PDF版发至人事教育处,经过论文预审的申请者,需提交修改后的盲审PDF格式。盲审环节由人事教育处完成,盲审需要5-7天,请务必根据评阅截止时间提前发盲审版文件。
3.非盲审环节由答辩秘书送审。
4.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5.所有评阅环节(包括预审)收到的评阅书,申请人都需要按照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评阅)》(附件6)并经导师签字。
(六)提交答辩申请
评阅完成后,应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向人事教育处提交列表中的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公开答辩会(涉密论文除外),否则,视为无效。
答辩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
三、论文答辩
由导师组织公开答辩会,答辩会事宜请参考《深海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秘书须知》(附件11)《深海所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附件12)。
四、国科大SEP系统需完成部分
(一)答辩前
1.申请人首先登陆网站www.ucas.ac.cn ;
2.进入“培养指导”自查“个人信息维护”、“课程”、“论文”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正确性、完整性。
3.完善“成果”(必须注明单位排序!必须如实填写每一个署名单位!仅填写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成果,其中需上传文章接收函的扫描件,需有导师签字确认)、“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等信息。“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需提交导师审核(提交后要及时提醒导师进入系统审核)。国科大学科群分学位委员会将抽查系统中科研成果内容,填写错误可能会导致学位申请不通过,请一定认真准确填写!
4.提交答辩申请,选择“培养指导”—“论文”—提交“答辩申请”-“请求导师审核”。(提交后及时提醒导师进入系统审核)
5.导师审核并填写导师评语,信息无误后由人事教育处审核和维护答辩秘书角色。
6.答辩秘书进入“培养管理”(右上角可选答辩秘书角色)——论文答辩——聘请评阅人—维护评阅人,点击“给论文评阅人发送邮件”,注明“评阅截止时间”,系统将会给评阅专家发送邮件,评阅专家通过邮件内链接进入系统完成评阅(提交答辩资格审批表时人事教育处在系统中审核评阅结果,纸质评阅书可在答辩后提交)。如答辩秘书通过系统外方式聘请评阅专家的,需提交评阅结果电子版至人事教育处(有专家的签名)。
(二)答辩后
1.申请人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答辩后)》(附件7)并打印后签字。
2.答辩秘书进入“培养管理”(显示答辩秘书角色)——论文答辩——聘请评阅人——评阅情况审核(以及录入系统外评阅专家评阅意见)。
3.答辩秘书进入“培养管理”——论文答辩——聘请答辩委员——维护修改情况、答辩委员、答辩决议等,此时“维护权限”应显示“关闭权限”。
4.人事教育处开通学位申请权限,研究生进入“学位管理”同步、完善所有信息后点击“信息确认”按钮提交学位申请。仔细核查信息是否有误,保证所有信息是最终版本。其中“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和“答辩后修改情况说明”等信息需进入“培养管理”——“论文答辩”——“修改情况”点“编辑”进行修改。论文题目等信息的修改需进入“培养指导”——“论文”——“答辩申请”最底部的“编辑”进行修改。
5.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学位管理”系统自动从“培养指导”系统引入答辩前上传的最后版本,如果在答辩后对论文进行了修改,需在“学位管理”系统重新上传。
6.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后若做了修改,必须将详细的修改情况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
7.从“学位管理”-“打印表格”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签字提交。
网上系统关闭时间:2020年6月7日
五、提交的材料
六、延期答辩
超过基础学制且不参加本次毕业答辩的同学,请于2020年6月7日前提交《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13)一式1份至研究生部。
七、流程和时间节点
联系人:李佳津
E-mail:lijiajin(at)idsse.ac.cn
电话:0898-88231178
人事教育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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