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所关于2020秋季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通知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秋季学位申请时间截止8月底,已到达最长修读年限(包括2016级入学的硕士生和4年少干生)的研究生务必在此批次申请学位。现将2020年秋季毕业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答辩相关要求
(一)论文撰写要求
1.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调整板)》进行学位论文撰写,并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中/英文封面模板》
2.毕业生必须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等工作,提交导师审核、指导。
3.强调:论文要有书脊、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权说明。
(二)学位论文评阅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聘请二至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包括盲审专家),评阅人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有一位来自企业或实际工作部门。
2.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聘请三至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包括盲审专家),评阅人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其中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3.导师、副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
(三)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外单位专家。若答辩人导师作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四人组成。硕士专业学位须有一位来自企业或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另外,挂靠在声学所招收“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的同学,需要聘请声学研究所的一名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参会,具体事宜请提前联系人事教育处。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并应包含本单位及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
3.学位论文答辩人导师可作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
4.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5.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6.除论文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
特别注意: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由导师严格把关。
二、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一)课程、考核等自查
1.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
2.已参加开题、中期考核环节,并考核通过(同时在国科大的系统内已经完成相关环节并获得了学分)。
3.在学期间获科研成果符合我所学位授予要求。
(二)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生科研成果需符合《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文件中所列要求。
挂靠在海洋所招收“地质工程”“生物工程”专业的硕士生,需按照海洋所的科研成果要求进行。
(三)学位论文形式审查
1.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抽检及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国科大每年将对毕业生论文组织抽检,对于存在问题的论文将面临限期整改、甚至撤销学位。
2.申请答辩前,学位论文应由导师或导师安排的科研人员进行严格的内容和形式审查,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审查表》。
(四)学位论文查重(2020年6月27日前)
1.所有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预审或正式送审),都需要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学生将定稿的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XXX(论文标题)”(PDF格式)发送至lijiajin(at)idsse.ac.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位论文申请查重”。自收到查重申请起,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2.结果处理:
(1)结果将反馈研究生和导师,导师如同意其结果,需在打印出来的结果上进行签字确认后交回人事教育处。一般建议“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章复制比”和“总文字复制比”重复率在5%以内。
(2)如导师认为学位论文需修改后再次提交查重,再次提交论文的截止日期也为6月27日。
(3)连续查询两次后,导师认为学位论文还需要修改再查重的,人教处不再负责查重,由研究生和导师自行进行查重,查重结果也需要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五)学位论文预审(2020年7月10日前)
1.未发表学位相关文章的硕士生申请人,按照我所学位论文授予细则的规定,需提交学位论文至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预审,通过后方可正式送审及申请答辩。
2.需要进行学位论文预审的硕士生,需于2020年7月10前,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预审)》,经并将预审的学位论文PDF版提交盲审和非盲审格式各1份发至人事教育处。学位论文盲审格式:隐去作者、导师、致谢以及文中涉及到本人和导师的姓名。
3.学位论文预审需要至少7-10天,请务必按时提交。
(五)学位论文评阅(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所有评阅)
根据深海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评阅需有至少1份盲审、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评阅须有至少2份盲审。盲审由人事教育处送相关专家,其余非盲审送审环节由答辩秘书完成(盲审和非盲审可以同时进行)。请注意:学位论文评阅专家需符合第(二)条学位论文评阅要求。
1. 无需预审的答辩申请者,需在2020年7月17日前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同时由答辩秘书和导师确定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答辩秘书填写《XXX(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审核表》经答辩申请人导师签字后提交人事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版至lijiajin(at)idsse.ac.cn,该表信息不可随意更改。未发表学位相关科研成果的硕士生申请人在通过学位论文预审通过后,相同执行。
注意:提交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已发表文章附文章首页;发表SCI(含SCIE)/EI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已接收文章出具接收函复印件;获得专利的出具专利文本及正式受理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有导师在空白处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字】
2.申请答辩者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格式PDF版发至人事教育处;通过论文预审的申请者,需提交修改后的盲审PDF格式。盲审环节由人事教育处完成,盲审需要10-15天,请务必根据评阅截止时间提前发盲审版论文(最迟不超过2020年7月19日)。
3.非盲审环节由答辩秘书送审,与盲审同时进行。
4.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5.所有评阅环节(包括预审)收到的评阅书,申请人都需要按照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评阅)》并经导师签字。
(六)提交答辩申请
评阅完成后,应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向人事教育处提交列表中的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公开答辩会(涉密论文除外),否则,视为无效。
三、学位论文答辩
由导师、答辩秘书组织公开答辩会,答辩会事宜请参考《深海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秘书须知》《深海所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
答辩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四、国科大SEP系统需完成部分
(一)答辩前
答辩申请人和答辩秘书网上填写,请按照《答辩秘书网上操作指南》和《学位申请者、答辩秘书网上操作指南》进行填报。
(二)答辩后
1.申请人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答辩后)》并打印后签字,同时参考《学位申请者、答辩秘书网上操作指南》,维护培养和学位信息。
2.答辩秘书参考《答辩秘书网上操作指南》和《学位申请者、答辩秘书网上操作指南》,维护答辩信息。
3.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答辩申请人进入“学位管理”系统,自动从“培养指导”系统引入答辩前上传的最后版本,如果在答辩后对论文进行了修改,需在“学位管理”——“论文网上提交”重新上传,其中,上传的学位论文“作者原创性说明和论文授权使用”一页,必须要有作者和导师签字。
4.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后若做了修改,必须将详细的修改情况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详情按照《学位申请者、答辩秘书网上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5.从“学位管理”-“打印表格”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每一页科研成果的 “审核人”处,由导师签字;完成导师等签字后,提交人事教育处。
网上系统关闭时间:2020年9月2日 。
五、时间节点和提交材料
详见附件2。
六、延期毕业
超过基础学制且不参加本次毕业答辩的同学,请于2020年9月5日前提交《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13)一式1份至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231178
人事教育处
202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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